學生為了服貿協議,攻佔立法院的問題,應是一種請願,訴願的行為,也應是間接,替行政院版的服貿協議,向立法院提出,立法院版的覆議的行為,但學生攻佔立法院,使立法院版的服貿協議,沒辦法完成,提不出法案,到時就全照行政院版,的服貿協議了。所以,現在攻佔麼法院的學生,應一方面向行政院請願,來改變行政院版的服貿協議,一方面也應與立法院,維持良好關係,使立法院版的服貿協議,也能完成,才不必全照行政院版的。

  因為現在的憲法,立法院沒有行政院長的同意權,沒辦法控制行政院的事情,而且行政院版的立法,行政院還沒決定前,送去立法院,只是請立法院諮詢,提供意見,行政院要不要接受,完全聽行政院自己的,法案完成後,送去立法院,立法院對行政院的立法,沒有覆議權,只是受咨詢,提供意見,沒辦法改變行政院的立法,除非提出對行政院長,的不信任案,但行政院長是總統提名,又不必立法院同意,所以,行政院長是聽總統的,而不是聽立法院的,不是向立法院負責,所以,各法案,包括服貿協議,最後還是照總統的意思立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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